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收实习生

 

 

为响应国家号召,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,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高校接收一至两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进行社会实习,协助处理劳动仲裁相关事务(具体见附件),请有意同学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简历,邮箱duyue@tedahr.comsongq@teda.gov.cn,联系电话:25328013,25204073

 

附:

一、实习工作岗位内容

1)协助仲裁庭审工作,包括庭审通知、庭审记录等;

2)协助值守文书送达窗口,通知并送达仲裁文书;

3)协助对接兼职仲裁员联系、收发卷和数据统计等;

4)协助仲裁案卷装订和档案管理等;

5)安排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二、实习生资格条件

1)法学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文秘或管理等专业;

2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生;

3)年龄27岁以下,身体健康,岗位较适宜女性;

4)家住或经常性居住在塘沽或开发区优先。

 

三、实习期待遇

实习期根据学生毕业时间最长可至20156月,期间提供免费工作午餐,并给予通勤补助(不少于1200/月)。